您的位置: 首页 >公示公告>二次资源副产品>详细内容

二次资源副产品

焦炭(10-25mm)销售公开招标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8-12 15:48:26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达州赣兴商贸有限公司  

招标公告  

招标编号:ZB/XS 2020-JT 005  

达州赣兴商贸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。  

一、招标项目内容、招标数量、计划招标时间等  

(一)招标项目名称:焦炭(10-25mm)销售公开招标。  

(二)招标数量:1000±50吨,即视为完成该合同,最终发货量以甲方实际发货数量为准。  

(三)计划招标时间:2020820日(具体以招标说明书为准)。  

(四)报名截止时间:2020818 17时截止 。  

二、资质要求  

(一)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公司相关资质证件。  

(二)专业或特殊资质要求:/
(三)其他: /  

三、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

(一)资质材料:  

1.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有特殊行业要求的,也需提供特殊行业运营资质。  

2.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(需载明身份证号码)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。  

3.企业介绍。  

4.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开票信息。  

5.投标单位需提供近3年两家以上(含两家)不同钢厂的买卖合同原件或扫描件。  

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。  

(二)提交时间:报名时提交。  

(三)提交方式:以书面形式,且采用挂号邮寄(或EMS等方式)、扫描件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。  

(四)根据公司相关要求,同时也为每个投标单位提供公平、公正的招投标环境,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填写承诺书(附后),会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招标单位。  

四、投标方式  

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,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说明书,请接到招标说明书的单位按要求时间分别交纳:  

1、投标保证金100000.00元(银行转账时注明:“焦丁投标保证金”字样);  

2、投标资料费500.00元(银行转账时注明:“焦丁投标资料费”字样)。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,履约保证金按标的金额的5%收取,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。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(无息)。  

五、招标方信息  

(一)单位名称:达州赣兴商贸有限公司  

(二)联系地址: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河路25号达钢厂内办公楼1101  

(三)联系人:杨波  15984753638  

(四)销售公司监督电话:13996213388    

(五)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:0818-25203619246/9251  

   

乐动在线登录销售公司  

  公告时间:2020812  

   

   

   

法人代表授权书  

   

达州赣兴商贸有限公司  

_XXXXX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,法定地址:XXXXXX  

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XXX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贵公司捣固焦炭(10-25mm)销售招标活动的投标、谈判、签约等具体工作,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、协议及合同。  

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,本授权书有效期:20208/日至2020930日。  

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,本授权书一直有效。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(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)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。  

   

被授权人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 授权人签章或签字  

 身份证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身份证号  

职务: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职务:  

电话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  

   

单位名称:公章  

签署时间:  

   

被授权人身份证(正、反面):  授权人身份证(正、反面): 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

   

   

兹证明          (身份证号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)是  

   

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,任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职务。  

   

特此证明  

   

     单位名称(公章)  

   

       日 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   

承诺书  

   

达州赣兴商贸有限公司  

我司自愿参与贵司_捣固焦炭(10-25mm)销售项目的投(议)标,现承诺如下:  

一、我司将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(议)标,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、评标、定标等相关规定。  

二、我司按本项目招(议)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、合法持有,不存在失效、虚假的情况。  

三、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,投(议)标中不围标、不串标、不泄标,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。  

四、在本项目投(议)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,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,全面履行合同义务。  

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,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(如:取消投标中标资格、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),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。  

   

   

          承诺单位(公章):  

        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(签名):  

   

          日期:             

   
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
×

用户登录